2025年春季资质申报已经开始,欢迎垂询!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 行业自律声明;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6)从事本资质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7)近二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5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3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3人。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资质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6)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重要提示:2025年上半年资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企业及时稳妥的获取资质证书,请尽快将申报需求与缺项提交给我司。
联系人: 黄经理
手 机: 18801860890 (微信同号)
固 话: 021 - 6236 1981